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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开展2008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08]11号)文件精神以及2008年全省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组织渔业科、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水科所联合开展为期四天的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的五十九家种苗生产单位进行用药安全、三项记录、种苗生产许可证等为内容,以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全面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