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17岁的孩子应该像早晨的阳光一样,充满活力。然而,王和张由于父母离婚后由于纪律管束而提前辍学。在这种恶劣的诱惑下,他们本来应该学习得很好的时代走上了犯罪之路。王和张从拘留中心被释放一个多月后,因非法拘留他人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他们再次走进高墙,失去了自由。
2019年9月23日凌晨,受害人李某和刘某在重庆南安区响水路附近偷窃时被a抓获并移交给被告王某和张某。
后来,王召集包括易建联和易建联在内的十个人击败了李和刘。后来,在王某的建议下,两名被告将受害者带到一家购物中心的屋顶上,并继续殴打他。同时,受害人被迫脱光衣服,两名被告通过拍照等侮辱他们。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小时。后来,两名被告将两名受害者带到旅馆继续控制。
当天大约上午10点,警方在其家中逮捕了被告王某。在王某的配合下,被告张某被捕,两名受害人获救。
该案由南安区检察院于2020年2月19日起诉至南安区人民法院。南岸法院受理该案后,应当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进行一次开庭审理,并将于2020年10月1日公开审理。 2020年2月25日。考虑到王某虽然在审判时年仅18岁,但由于在犯罪时未满18岁,因此仍被任命为辩护人,目前处于预防和控制时期。新的冠状肺炎流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和张某通过非法拘留他人,在拘留过程中殴打和侮辱受害人,构成了非法拘留罪。尽管受害人犯了盗窃罪,但两名被告的侮辱和其他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控制了两名盗窃案的受害者后,他们没有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未经许可就被拘留和侮辱,构成非法拘留罪。两名被告从拘留中心被释放后一个多月再次犯罪。基于以上因素,最终判决为:被告人王某有非法拘留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张某被判非法拘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