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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管理处 制订并实施全市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审核海域使用申请,核发海域使用证;负责市辖海域海底电缆、管道勘察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及海矿、海砂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海洋、海岛和海岸带资源调查;负责海洋、海岛和海岸带海洋设施、海洋工程和其他海域开发活动的监视;参与审核并监督管理海洋、海岛、海岸带重大工程项目;承担海域勘界工作,指导无居民岛屿的开发和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制订并实施全市海洋、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计划;负责海洋与渔业资源的调查、监测、选划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开发管理工作;参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海洋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负责海洋域减灾防灾,管理海洋灾害预报和海洋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海岸工程项目和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防治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制订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联系电话:8884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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