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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洋与渔业信息
第 8 期(海洋工作专辑)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编 2008 年8月20日 |
目 录
◇讲话摘要:
黄涛局长在有关涉海围垦项目土地利用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
◇工作动态:
省政协“海上浙江”重点课题调研组来温调研
省局领导来我市考察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工作
我市全面启动“7.18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
◇简 讯:
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刘向东一行到温州考察建设用海工作
《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讲话摘要※
黄涛局长在有关涉海围垦项目土地利用问题座谈会上强调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涉海围垦项目土地利用的有关精神,这关系到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尤其是对加快沿海产业带建设步伐关系重大。各地海洋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这项工作的实施过程作为增强全局观念的过程,抢抓机遇,努力提升海洋部门的地位和作用。二要认真履行职责。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努力完成这项任务;工作过程中要坚持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把握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努力做到“程序到位,手续简化。”三要积极争取主动。首先是把握正确的工作态度和方法,做好上下衔接;其次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三是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项目上报工作,在项目审批上争取主动。
※工作动态※
省政协“海上浙江”重点课题调研组来温调研
6月3日,省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黄旭明率重点课题调研组来我市开展“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浙江”课题调研。温州市政协副主席高育厅、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领导陪同考察。
调研组听取了温州市常务副市长徐纪平同志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情况介绍,对我市近年来在发展海洋经济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浙江”是全省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温州海洋资源丰富、优势明显,要积极拓展空间,调整优化布局,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海上浙江”建设要避免走重复建设、污染环境等陆上经济发展的老路,要提前规划,合理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发展好海洋资源。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港兴工、海陆联动、拓展空间、合理开发”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依法用海、科学用海、节约用海、集约用海,海洋经济持续保持高于同期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海洋经济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从而涌现出一批较优秀的海洋企业,建成或在建了一批对海洋经济有较大影响的海洋工程。
在温期间,调研组考察了乐清湾港区、乐清蒲岐镇海德力鲨鱼制品有限公司、黄华镇欣顺船业集团、洞头半岛深水港区、半岛工程以及龙湾区民营科技园区等。
(信息中心 文海)
省局领导来我市考察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工作
6月上旬,省海洋与渔业局刘向东副局长来我市洞头县调研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工作。考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状元岙深水港、大小门岛及周边海域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市对无居民海岛严格实施保护中的适度开发和利用工作。刘向东指出,建立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机制有利于保护无居民海岛自然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为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他建议,要成立市一级无居民海岛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市县间的沟通联系,取长补短;要加大软硬件设施的投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投入专项资金促进无居民海岛的合理保护与利用。
温州市沿海岛屿众多,从北到南有洞头列岛、大北列岛、北麂列岛、南麂列岛等,其间分布着众多的无居民海岛。所谓的无居民海岛是指在我国管辖海域内不作为常住户口居住地的岛屿、岩礁和低潮高地等,据调查统计,我市目前拥有398个无人岛,主要分布在洞头、苍南、瑞安、平阳等沿海县(市),其中洞头最多,有157个。近几年,海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不断得到改善,海岛利用正在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海岛地区正在形成以港口运输业、修造船舶、临港工业、海洋旅游、生态渔农业为依托的海岛特色经济。目前,我市已着手制定《温州市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在刘向东副局长一行调研过程中,市局林传平副局长以及洞头县领导李长江、吴金弟等陪同调研。
(信息中心 文海)
我市全面启动“7.18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
7月18日是世界海洋日,温州市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市海洋与渔业局、洞头县人民政府及温州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在洞头县大沙岙风景区联合举行“清洁海洋,爱我家园”“7.18全国海洋宣传日”启动仪式。这标志着我市海洋宣传日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高柱参加海洋宣传日启动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卓高柱指出,温州是海洋大市,海洋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向海洋要空间、向海洋要产业、向海洋要实力,已成为温州未来发展必然的战略选择和希望所在;加强海洋宣传,提高民众海洋意识,对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和谐海洋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洋宣传日启动仪式结束后,还开展了志愿者清洁大沙岙、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等活动。根据市局海洋宣传日活动安排,我市还将举行“海洋环境保护行”采访报道、“清洁海洋,爱我家园”征文比赛和海洋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海洋宣传活动。据悉,龙湾、乐清等沿海县(市、区)也组织开展了海洋知识讲座和海洋资源增殖放流等宣传活动。
(信息中心 陈杰)
※简 讯※
★7月22至23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刘向东一行在市海洋与渔业局黄涛局长、陈海鹏副局长等陪同下,对温州进行为期二天的项目建设用海工作考察。考察组一行先后赴龙湾、乐清、瑞安等地重点考察温州民营科技基地、乐清湾临港工业区、翁垟经济开发区、瑞安阁巷一期、丁山二期工程,并听取了我市沿海产业带建设项目用海情况的汇报。考察组在温期间,受到了温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纪平,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德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铭源等市领导的热情接待。
(海洋管理处)
★监察部、原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颁发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处分规定》对拒不执行国家有关海域使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实施与国家有关海域使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或措施;干预海域使用审批;违反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等17个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规定极其严格而明确的处分等级。处分等级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级别,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局办)
本期编辑: 金瑞煌 审 核: 孔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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