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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花鸟、黄龙二乡养殖海域海域使用证的发放,至此,我县所有涉及养殖用海的乡镇进行了海域使用确权,全县累计在养海域确权面积13630亩,包括蓝海洋公司1714亩及岛礁管理用海1035亩。
近年来,随着渔业结构调整,养殖业的兴起,养殖用海无序、无度现象突出。为了加强养殖用海管理,我县从2003年起着重抓了这项工作,出台了《嵊泗县养殖用海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养殖用海确权必须以乡镇成立的养殖服务公司出面申请,再由公司发包给养殖户,改变了一家一户申请发证难以管理的混乱局面,减少了用海确权的纠纷和矛盾。同时,又针对性地选择基础较好的乡镇进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在对涉及养殖用海乡镇核发养殖用海海域使用证时,我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测量、核实,对乡镇交界的海域由当地政府领导、渔办同志现场确认,避免了无谓的海域使用纠纷。由于措施得力,操作规范,工作仔细,使确权工作开展顺利进行,全县涉及养殖用海的乡镇都核发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证,养殖用海全部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有力地改变了养殖用海无序、无度的局面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报送人:黄明伟 签发人:王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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