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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机构,落实人员。根据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制定的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临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村领导参加的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领导小组下设普查登记组和执法检查组,普查登记组由海洋科具体落实人员,执法检查组由海监大队落实人员,两小组分头开展工作。
严格普查,逐个登记。普查登记组于2007年9月上旬开始进行养殖用海项目的普查和登记工作,对临海市所有应普查的养殖用海项目进行了严格普查,内容包括用海人基本情况、用海位置、面积、用途等,并逐个进行详细登记。同时,对于我市曾确权的、并在今年1-6月份因使用期满等原因办理了注销手续的23宗、面积22290.4亩的养殖用海项目进行全面疏理,整理归档。
查漏补缺,全面规范。这次普查,现场踏勘海域60多平方公里。核实养殖用海面积36800多亩,已确权的12宗,面积35927.3亩,其中新确权4宗,面积33417亩;原确权8宗,面积2510.3亩。约900亩的养殖用海,因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未予确权,向养殖用海者进行法制宣传。同时,建立了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养殖用海管理台帐,实现普查登记率100%、办证确权率100%、海域使用金征收率100%的工作目标。此外,本次普查未发现我市养殖用海项目的位置、坐标改变现象,也不存在超面积用海、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等现象。
依法普查,意义深远。此次普查对于全面掌握我市养殖用海现状及海域使用管理状况,加快养殖用海项目确权发证扫尾进程,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秩序,提高沿海群众依法用海意识,切实保障养殖用海者的权益,均具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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