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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普查登记工作相关要求,从8月底开始,对全市20宗养殖用海进行逐一测量调查,摸清了养殖基本情况,对养殖海域进行四址界限确定。目前我市养殖用海面积为15339.01亩,主要分布在乐清湾和大港湾,其中乐清湾养殖用海面积为5348.85亩,大港湾养殖用海面积为9990.16亩。已发证养殖用海有7宗,涉及面积9100.69亩;传统养殖区未发证的有10宗,涉及面积5485.37亩;不符合海洋功能区的养殖用海有3宗,涉及面积752.95亩。经过调查统计,全市养殖用海养殖沙蚕的有4324.5亩,养殖紫菜的有4260.19亩,底播滩涂养殖贝类的有6754.32亩。
一是利用各种媒介,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养殖用海普查专题工作会议、召开各沿海村座谈会及个别交流等形式,做好各用海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现状。从8月25日开始,出动车辆2部,派出人员5人,经过20多天努力,全面摸清了养殖用海状况。同时带着“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的思想,对养殖用海中存在的矛盾一并进行认真梳理,调解了2起养殖用海纠纷,进一步理顺了养殖用海秩序。三是积极创造条件,依法管理用海。对养殖用海未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的通过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及时办理海域使用权证,通过努力,3宗养殖用海新办理了海域使用权证,另2宗养殖用海正在准备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三是加强执法检查,促进依法用海。在此次养殖用海专项执法过程中,本着管理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养殖用海行为进行逐一规范。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3宗养殖用海行为,规劝其退出养殖,并积极帮助寻找新的合适海域进行养殖。
通过养殖用海普查工作,我们较为详实地掌握了全市养殖用海现状,同时也发现了养殖用海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养殖用海权属不清、养殖用海与工业用海的矛盾、养殖用海无序开发利用等问题依然存在。下阶段我市将通过宣传教育、纠纷调解、强化管理等措施使我市养殖用海行为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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